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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讨债公司之优先债权人表决权是什么意思

2022/12/29 21:04:57      点击:
优先债权人表决权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在债权人会议上就相关事项享有表决权的是无担保债权或者有担保债权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人。分配方案的时候受限,债权不成立的债权人、抵销权人、取回权人不应享有表决权。

相关法律知识

债权人会议主要行使的职权包括: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会议有权对前述事项审议表决,并形成决议。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债权人表决权并不存在优先级的问题,而对于优先受偿的债权人而言甚至会没有表决权,这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协调平衡因为企业破产债权受到损害的各个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