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要债公司:借钱不还会坐牢吗
2020/11/19 16:27:48 点击:
很多人因为缺钱的事情所困扰,借钱后没有钱还更是困扰。要深受要债人的天天讨债的梦魇,还有可能被法院起诉,强制查封、冻结你的财产。但是,也有很多朋友问,借钱不还会坐牢吗?
借钱属于民事案件,归于民法所调整,单纯只是借钱不还的行为,是不会坐牢的。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当你被出借人起诉后,法院判决对方胜诉,而你有钱却不履行还款的义务的话,那么可能被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时就会面临坐牢的危险。具体法条如下:
相关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需要引起注意的一点是:并不是所有的被起诉案件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构成该罪必须满足以下几点:
1、欠款人有能力还款。
怎么认定是否有能力呢?必须是根据法院查证属实的证据查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欠款人压根就没有偿还能力,而且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欠款人是不会构成此罪的。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采取隐瞒、转移、赠送等方式躲避债务,仍属于有能力偿还的范围,仍然会构成本罪。
2、欠款人有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
欠款人必须要有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可以是公开的拒绝,也可以是暗地里拒绝,比如变卖、转移财产等。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对于本罪的成立是有情节严重程度的要求的,如果情节不严重,不构成本罪。那么,怎么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呢?
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明确的拒绝报告财产;伪造证据;拒不迁出房屋;通过虚假诉讼转移财产;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对执法人员侮辱、殴打等行为。
4、拒不执行的对象是法院的判决、裁定。
5、单位也可以构成此罪。本罪的成立,不仅包括个人,单位比如说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都是可以构成本罪的。
本罪的成立主要是针对那些有能力还债而不去还债的老赖而设定的,所以,如果你只是普通的借钱不还,并不用担心坐牢的问题,但也要积极还款,毕竟人以诚信为先。
借钱属于民事案件,归于民法所调整,单纯只是借钱不还的行为,是不会坐牢的。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当你被出借人起诉后,法院判决对方胜诉,而你有钱却不履行还款的义务的话,那么可能被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时就会面临坐牢的危险。具体法条如下:
相关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需要引起注意的一点是:并不是所有的被起诉案件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构成该罪必须满足以下几点:
1、欠款人有能力还款。
怎么认定是否有能力呢?必须是根据法院查证属实的证据查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欠款人压根就没有偿还能力,而且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欠款人是不会构成此罪的。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采取隐瞒、转移、赠送等方式躲避债务,仍属于有能力偿还的范围,仍然会构成本罪。
2、欠款人有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
欠款人必须要有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可以是公开的拒绝,也可以是暗地里拒绝,比如变卖、转移财产等。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对于本罪的成立是有情节严重程度的要求的,如果情节不严重,不构成本罪。那么,怎么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呢?
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明确的拒绝报告财产;伪造证据;拒不迁出房屋;通过虚假诉讼转移财产;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对执法人员侮辱、殴打等行为。
4、拒不执行的对象是法院的判决、裁定。
5、单位也可以构成此罪。本罪的成立,不仅包括个人,单位比如说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都是可以构成本罪的。
本罪的成立主要是针对那些有能力还债而不去还债的老赖而设定的,所以,如果你只是普通的借钱不还,并不用担心坐牢的问题,但也要积极还款,毕竟人以诚信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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